重劃後繼承的土地再移轉,無法減徵土地增值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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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3

陳先生來電詢問,他記得重劃後的土地第一次移轉,土地增值稅可以減徵40%,但是為何他繼承取得重劃土地後再移轉時,卻不能適用減徵的規定?今天我們就來詳細說明這個常見的疑問。
重劃土地增值稅減徵規定說明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重劃後的土地第一次移轉,的確可以減徵土地增值稅40%,並且可以扣除重劃費用,這是為了鼓勵土地所有權人參與重劃,促進土地利用。
繼承取得重劃地,再移轉是否適用減徵?
重點來了!如果繼承發生在重劃之後,雖然繼承也是一種移轉方式,但繼承人 再 移轉時,就 不是 第一次移轉了。因此,無法適用減徵40%的規定。
此外,繼承人也 不能 扣除重劃費用。這是因為重劃費用通常是由原土地所有權人負擔,繼承人並未實際支付該筆費用。
重點整理
為了讓大家更清楚,我們將重點整理如下:
- 重劃後第一次移轉: 可減徵土地增值稅40%,且可扣除重劃費用。
- 繼承取得重劃地後再移轉: 無法適用減徵規定,且不能扣除重劃費用。
總結
希望透過以上的說明,能讓大家更了解重劃土地增值稅減徵的相關規定。在進行土地移轉時,務必確認自身情況是否符合減徵資格,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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