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相關租稅優惠措施要件,報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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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彙整個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自住房地免稅額及重購自住房地扣抵(退)稅額要件如下: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105年1月以1,000萬元購入A自住房地,於112年3月以1,500萬元出售,課稅所得500萬元,假設均符合前述要件,其擇一適用自住房地免稅額或重購扣抵(退)稅額計算如下:
該局特別提醒,若同時符合自住房地免稅額及重購自住房地扣抵(退)稅額條件,得申請適用2項租稅優惠,以保障自身權益。民眾如有任何稅務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鼓山稽徵所
聯絡人:張新旺 股長 聯絡電話:(07)5215258 分機6650
撰稿人: 曾詩尹 聯絡電話:(07)5215258 分機6658
中華民國財政部 > 新聞與公告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02987148f3674630815fe7ae9cf43347